问:我和男朋友婚前一起出资买了一套商品房,各自出一半首付,并共同还贷。但由于种种原因房子只登记在男朋友一个人名下。我俩私下签了婚前协议,协议房子是共同财产。我想问,如果没有结婚就分手了,这个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?如果无效怎么保障我的权益?
答: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婚前协议约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婚前协议就是有效的。如果没有结婚就分手了,则同居期间的财产(包括房产)由你和你男朋友双方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如果你们的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明确,则法院一般会按照协议处理。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不明,则根据出资额判决该房产按份共有;若双方无法举证出资情况,则法院一般判决共同共有。如果最终婚前财产协议被确认无效,你也可以通过举证你的出资情况请求分割房产的相应份额,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银行流水、聊天记录等,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来确认你的产权份额。若无相应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购买,则该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你男朋友个人财产,由他占有全部份额。